关于印发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方案的通知
作者:来源:发布时间:2014-12-24 16:47:15浏览:
州广播电视台,各县市文广新局、广播电视台:
现将《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1: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方案
附件2: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评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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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5日
附件1
延边州文广新局
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方案
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》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,为更好地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落到实处,结合我州广播电视播出的实际情况,提高安全播出意识,强化责任、抓好落实,树立安全播出就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,是广播电视行业中的重中之重,特制定《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考核方案》。
一、考核目的
1.提高值班人员的值机能力,降低事故发生率,竭尽全力确保安全播出;
2.强化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;
3.提高值班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;
4.增强值班人员团结协作及工作严谨高效的态度;
5.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(奖惩),营造一个激励值班人员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和团队。
二、考核原则
1.客观而事实求是的原则;
2.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;
3.考评与指导、双向沟通相结合的原则;
4.奖勤罚懒齐头并进的原则。
三、实施方法
1.各考评单位都有100分基础分,每次按出现事故的分类,分别扣5分、2分、1分。
2.及时发现并解决播出中的故障,避免播出事故的发生,每次奖励5分,最高不超20分(有物证、人证)。
3.州安调中心值班人员,就被考核单位当日发生的播出事故,按扣分标准当即扣分并如实记录、认证,在安调中心每周“广播电视播出停播情况通报”中予以通报。
4.被考评单位分为播出单位和间接播出单位。
5.年终在播出单位评出2个先进单位、间接播出单位评出1个先进单位予以奖励;同样在播出单位评出2个落后单位、间接播出单位评出1个落后单位予以处罚。
6.年终被评为安全播出落后单位的单位,一票否决,不能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评先活动。
7.本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行。
8.本方案解释权在州安全播出调度中心。
四、组织领导
组 长:庞精东
副组长:李金儒、崔国成、李青松
成 员:马志刚、李振敏、许光武、韩美玲、郝国明、董立国
附件2
延边州文广新局广播
电视安全播出考核评分标准
一、广播、电视、有线广播电视、无线发射扣分标准:
① 广
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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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保障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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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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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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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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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广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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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5秒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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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0秒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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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3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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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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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10秒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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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20秒钟
|
≥2分钟
|
2分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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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5秒钟
|
≥10秒钟
|
≥1分钟
|
1分
|
||
州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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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5分钟
|
≥10分钟
|
≥30分钟
|
5分
|
|
≥3分钟
|
≥5分钟
|
≥20分钟
|
2分
|
||
≥1分钟
|
≥3分钟
|
≥10分钟
|
1分
|
||
八县市
|
≥10分钟
|
≥30分钟
|
≥1小时
|
5分
|
|
≥3分钟
|
≥5分钟
|
≥20分钟
|
2分
|
||
≥1分钟
|
≥3分钟
|
≥10分钟
|
1分
|
||
② 电
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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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电视
|
≥3秒钟
|
≥5秒钟
|
≥10秒钟
|
5分
|
≥2秒钟
|
≥4秒钟
|
≥8秒钟
|
2分
|
||
≥1秒钟
|
≥3秒钟
|
≥6秒钟
|
1分
|
||
州直
|
≥5分钟
|
≥10分钟
|
≥30分钟
|
5分
|
|
≥3分钟
|
≥6分钟
|
≥20分钟
|
2分
|
||
≥1分钟
|
≥3分钟
|
≥10分钟
|
1分
|
||
八县市
|
≥10分钟
|
≥30分钟
|
≥1小时
|
5分
|
|
≥6分钟
|
≥20分钟
|
≥40分钟
|
2分
|
||
≥3分钟
|
≥10分钟
|
≥20分钟
|
1分
|
||
③有线
广播
电视
|
州直
|
≥10分钟
|
≥30分钟
|
≥1小时
|
5分
|
≥6分钟
|
≥20分钟
|
≥40分钟
|
2分
|
||
≥3分钟
|
≥10分钟
|
≥20分钟
|
1分
|
||
八县市
|
≥2小时
|
≥3小时
|
≥6小时
|
5分
|
|
≥1小时
|
≥2小时
|
≥4小时
|
2分
|
||
≥30分钟
|
≥1小时
|
≥2小时
|
1分
|
||
④无线
发射
|
州直
|
≥1小时
|
≥2小时
|
≥3小时
|
5分
|
≥40分钟
|
≥1小时
|
≥2小时
|
2分
|
||
≥20分钟
|
≥30分钟
|
≥1小时
|
1分
|
||
八县市
|
≥3小时
|
≥6小时
|
≥10小时
|
5分
|
|
≥2小时
|
≥4小时
|
≥6小时
|
2分
|
||
≥1小时
|
≥2小时
|
≥3小时
|
1分
|
二、瞒报、谎报、欺报每次扣5分;
三、发生事故时,机房无人值机每次扣10分;
四、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每次扣1分;
五、因设备维修而停机不提前与安调中心报告,按正常的播出事故处理每次扣5分;
六、重要保障期零报告漏报每次扣5分;
七、被国家,省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;
八、被州,县市通报批评每次扣5分。